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冠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要坚持依宪治国,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努力把宪法精神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一、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实现司法公正,一是必须在司法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中国特色的司法基本原则,案件的办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公正的要求;二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案件公正观;三是必须坚持依法纠错。人民法院必须坚守公正底线,决不让不公正的裁判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坚持为民司法。人民法院必须牢记宗旨,时刻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基本标准,把群众司法需求作为提升改进司法工作的根本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一是必须严格司法。司法人员要把好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同时坚定信念,廉洁操守,义无反顾地维护捍卫法律。二是必须坚持高效司法。必须在法定审限内尽快结案,及早让当事人从纠纷中解脱出来,稳定各方权利义务。三是必须关心、尊重、体恤权利受到侵害的每一个人,用法治的方式和方法为每位公民构筑享受权利、尊重自由、呵护生命的安全保障。
三、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坚持廉洁司法。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廉洁行为极为痛恨,必须下大力气查处。一是要严肃处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司法不正之风一查到底。二是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违法谁担责。三是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在错案发生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启动倒查程序,认定错案的性质和错案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等,根据责任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追究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弘扬宪法精神,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人民法院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坚持经常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要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到位;要积极主动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虚心接受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
五、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必须按照党的主张和原则办事,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在政治上同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