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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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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现就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意义

1.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切实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2.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要清醒地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防止曲终人散,使活动期间形成的反“四风”改作风良好势头戛然而止,改作风成为一阵风;防止束之高阁,对活动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再过问、不再落实;防止推诿扯皮,对整改任务无单位认领或者虽认领了却不牵头沟通、有解决方案却迟迟没有行动;防止反弹反复,活动一过一切照旧,“四风”卷土重来。

3.总结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一手抓“四风”整治,一手抓经常性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经常分析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坚持领导带头,牢牢抓住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督促他们以上率下、作出示范、树立标杆;坚持最讲认真精神,严格标准不降格,严抓落实不懈怠,严肃执纪不手软;坚持开门改作风,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公布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群众评价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优良作风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检验作风建设成效。

二、切实兑现承诺,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4.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对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真实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拿出对策。定期公开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或“形象工程”。

5.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扭住党中央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进一步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各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加强协调和调度;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促检查内容。

6.上下联动推进整改。各行业系统要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确定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重点项目,制定专门方案,上下互动、挂牌督办。各省区市党委要统筹抓好省、市、县三级联动整改,认真梳理基层需要上级牵头解决的问题,列出联动整改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三、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7.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或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视制度规定的行为。 (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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