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8月21日,市医保中心传来消息,自2022年起推进门诊慢性病病种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来,我市已实现29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据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根据省医保中心要求,我市在已开通住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中,优先选取诊疗水平高、管理规范的医疗机构,双向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去年9月,市医保中心调整门诊慢性病病种名称及病种代码,冠心病、肝硬化、帕金森氏病等门诊慢性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从去年10月1日起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今年4月1日起,市医保中心再次调整我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名称及病种代码。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透析(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以及结核病、克罗恩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帕金森氏病、冠心病(支架/搭桥)、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间质纤维化、肝硬化、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等29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中前5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可以跨省就医直接结算。
“已申报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如果长期居住在外地,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河南医保小程序进行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首选备案地已开通门诊慢性病相关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即可进行直接结算。”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门诊慢性病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模式,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解决了慢性病异地报销的问题,真正提升了医保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该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支付比例、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如果就医地没有相应门诊慢性病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及接诊医师会遵循相关病种诊疗规范及用药规定合理诊疗,但需参保人员自费垫付结算,之后再回参保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