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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市11家道路运输企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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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7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反安全生产法
上半年我市11家道路运输企业被罚

 

□记者 燕亚男 实习生 袁梦瑶

本报讯 7月14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上半年,我市11家道路运输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处罚。

近日,该支队执法人员姚俊豪、牛腾飞在市区西环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附近的一家运输企业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违法行为。经调查,该运输企业违法事实成立。该支队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并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限期责令改正。

“上半年,被处罚的11家企业中,有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其中,最高被罚金额为3万元。”该支队法制科负责人李红伟说,他们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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