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条要闻
下一版4
 
我市多举措织密防汛安全网
林间乒乓
本月起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版面导航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平顶山新闻网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24年7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月起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7月2日,从市医保中心传来消息,本月起我市生育津贴可以“免申即享”。

据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时,产检费、生育医疗费直接在医院报销,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产检费、生育医疗费需要返回参保地医保机构现场报销,而无论在市内、省内异地生育都需要拿着相关的生育凭证等手续到参保部门现场申报生育津贴,申报成功后,医保部门才会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女职工单位,由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是指企事业(差供、自收自支)单位参保女职工办理出院结算时,在医院直接结算产检费、生育医疗费后,无需再到医保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即可享受生育津贴的经办模式。而“申请”这一步,则由医院医保部门“代办”。

此项政策实施后,我市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女职工均可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需要提醒的是,享受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待遇的女职工,必须符合生育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例如,女职工必须连续不中断缴费12个月以上。符合政策的女职工,医保部门会在10个工作日之内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参保职工单位。

另外,从8月1日起,我市女职工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产检费、生育医疗费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同时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