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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联手救助 “落难”凤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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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年5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警民联手救助 “落难”凤头鹰
本月,我市已救助野生动物近30只
 

□记者 牛超

本报讯 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落难”,警民联动将其送到市野生动物救护站。5月23日,记者从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获悉,经过全面检查及喂养后,这只被救助的凤头鹰目前状态良好。

5月22日近中午时分,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在河南城建学院发现一只疑似鹰的野生动物,看上去无精打采的,需要救助。随后,湖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该动物带至所里安置,并联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得知情况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立即与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联系,并第一时间将该动物转运至救护站进行救助。

5月22日下午,记者在市野生动物救护站看到,此动物的喙形如钩子一般,胸下有暗棕色与白色相间的横斑纹,双爪紧握,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上去弱小无助又可怜。

“这是凤头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工作人员魏晨巍说,凤头鹰属于鹰科、鹰属的中型猛禽,主要以大型昆虫、小型哺乳动物等为食。

经工作人员初步检查,该凤头鹰身上无明显外伤,可能是因为生病或饥饿导致无法长时间飞行。目前,凤头鹰暂住在市野生动物救护站,待确认其体能和精神状态恢复正常后,工作人员再择合适地点放归自然。

据魏晨巍介绍,自5月1日至今,市野生动物救护站已救助猫头鹰、游隼等各种野生动物近30只。魏晨巍提醒市民,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遇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要盲目救助或自主放生,请第一时间报警或拨打野生动物救助电话2661120联系动物保护部门。此外,猛禽类动物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市民在救助过程中,一定要先确保自身安全,再及时联系专业人员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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