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永军
本报讯 春季气温回升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多发,森林火灾隐患增加,是森林火灾高发期。3月3日,市森防办特别提醒,市民要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森林防火“十不准”要牢记,不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当前我市正处于森林防火紧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河南省森林防火紧要期),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春耕生产、林区施工、踏青游玩活动增多,人林相处时间更长,野外用火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森林火情火灾。
市森防办提醒市民要牢记“十不准”: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不准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病、残、孕参加扑火抢险。
遇到森林火情,切勿盲目扑救,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2119或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