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蓓
本报讯 今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为了确保春运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卫东大队、高新大队相关负责人来到辖区危险品运输企业、货运企业进行检查。
“要想预防交通事故,首先要保障上路车辆安全。”据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卫东大队源头化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杨淑琴介绍,卫东辖区共有107家运输企业,其中客运企业4家,危险品运输企业9家,普货运输企业87家,校车企业7家。源头办的职责是对驾驶员基本情况及车辆的安全性能等进行检查,对旅客是否系安全带、是否携带危险品等进行检查,同时对驾驶员长途驾驶需注意的交通安全事项作出提醒。
1月25日上午,在位于市区建设路与昆阳大道交叉口附近的新丝路物流有限公司,高新大队四级高级警长刘延召抽查了车辆制动、反光标志、防撞装置等安全设施,并对运输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并登记。
随后,民警查阅工作台账,进行集中警示教育、安全知识宣传、信息精准推送等,与企业签订《春运期间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