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网报道,12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明确,对普宅认定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后,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5环内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环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视为普宅;全市普宅占比提高至七成左右,将有更多家庭能够享受住房转让时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该通知提出,在全国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将北京地区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下调为3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城六区50%、非城六区40%。同时,此次调整取消了房价过快上行阶段本市对房贷年限的从严管控,由目前最长25年恢复至30年。
另外,此次调整还将降低商业银行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