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条要闻
下一版4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平顶山得补113.5万元
版面导航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平顶山新闻网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23年12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省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公布
平顶山得补113.5万元

 

□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12月12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2023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其中平顶山得补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13.5万元。

我省各省辖市(示范区)2023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4406万元,得补2552.5万元。其中,9个省辖市(示范区)需支偿生态补偿金,9个省辖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平顶山可得113.5万元。

据了解,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夯实各地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我省于2020年3月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依据“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辖市空气质量和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情况,综合计算PM2.5、PM10月均浓度同比改善率等考核指标,对各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生态补偿或扣缴。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