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不少渔民正在白龟湖下网捕鱼。为维护白龟湖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我市从2012年起将每年3月1日至8月31日设为禁渔期,9月1日至次年2月底为开渔期。 本报记者 禹舸 摄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