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
中国人素有乡愁情结,那些在农村出生、长大,在城里工作、生活的干部、教师、医生以及专业人才、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社会名流,不乏对家乡念念不忘,计划退休后归根故里的。现在,他们接到了“国家任务”,可以沿着政策铺就的大道回乡了。
近日,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倡导上述人员退休后回乡定居,参与家乡建设。其实早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的作用”。
然而,有媒体担忧,这些乡贤、能人回到村里,户籍、土地、医保等如何保障?农村能不能接得住?湖北有两个政协委员建议,应允许城市退休人员回祖籍地、出生地继承或购买宅基地,重修或建设房舍。对此,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答复,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根据现行法律,农村房地产权分离,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一个在农村出生但户籍在城里的人,从法律上讲已不是村民了,购买宅基地面临法律障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的回复,于法有据。
我也不支持返乡人员购买宅基地。土地是有限资源,城里人买宅基地的口子一开,就收不住尾了,受损的还是农民。
回乡的能人还是要切记,政策鼓励你们回乡,是期待你们带着知识、经验、观念甚至资源参与建设家乡。中央一号文件封你们是新乡贤,你们就该拿出实际行动,方才配得上乡贤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