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蓓
本报讯 7月12日晚市区下雨,不少路段坑洼处出现积水。如果遇到车辆未减速,被溅了一身泥水,你会咋办?7月13日,遭遇此事的市民余先生选择报警。最终,溅了余先生一身泥水的越野车驾驶人李某向余先生赔礼道歉。交警依法对李某罚款50元。
7月13日中午12点半左右,市民余先生驾驶小轿车沿平安大道由东向西在道路右侧行驶,由于刚下过雨气温不高,余先生行车时开着车窗。行至平安大道与一矿路交叉口时,看到路面坑洼处有积水,他脚踩刹车减速通过。这时,一辆越野车从他的左方超车,并未减速,溅起的泥水瞬间进入余先生车里,余先生被泥水溅了一身。
“那辆越野车开得飞快,看到积水仍不减速,我从头到腰都被泥水溅到了。”余先生很生气,第一时间拍下了车牌号,并拨打了110报警。
接警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卫东大队三级警长孙迪博带领值班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事发经过后,孙迪博告诉李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认识到错误后,李某向余先生赔礼道歉,并取得余先生的谅解。随后,交警依法对李某予以处罚,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