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高蕾 王明玉)为节省新人经济开支,避免舟车劳顿“为爱奔波”,根据国务院授权,北京、天津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实施后,可以去哪里领证,领证前应该做哪些准备?民政部5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热点问题。
当前,全国每年平均办理结(离)和补领婚姻登记证约1800万对。截至2023年5月24日,9省(市)试点地区累计“跨省”办理婚姻登记125247对。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授权,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那么,何时能实现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表示,要实现全国范围内通办,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婚姻登记条例》相关条款要进行修订,二是要有婚姻登记数据、工作制度和流程、人员力量配置等基础支撑。现在这两个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婚姻登记实现全国范围通办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待条件成熟后,我部将及时推动此项工作。”杨宗涛说。
根据目前《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限定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开展婚姻登记服务是一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也是一项高频政务事项,既要解决长期在外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便以及增加支出费用的问题,同时也要考虑各地婚姻登记资源配置和承载能力,确保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王金华介绍,在试点地区,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不但要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试点地区允许一方或双方户籍是本省(区、市)的,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近年来,重婚、骗婚等现象仍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如何让“婚姻骗局”无处遁形?王金华在发布会上表示,民政部门将提升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的稳定性和信息的完备性,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验。此外,民政部要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配置智能化个人信息比对设备,提高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比对的准确性;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和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甄别能力;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民政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民政部门还将探索建立婚姻领域个人信用制度,婚姻当事人签署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承诺不实将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王金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