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8日开始,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2022年度以来,拖欠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款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依法催缴,并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进行督促办理。 (王孟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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