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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6.77亿元 同比增长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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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季度统计数据显示
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6.77亿元 同比增长6.7%

 

□记者 燕亚男

本报讯 5月7日,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6.77亿元,同比增长6.7%。

城镇回暖态势好于乡村。从城乡分类看,城镇地区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68.58亿元,增长5.5%;乡村地区实现零售额11.87亿元,增长4.1%,城镇零售额增速高于乡村1.4个百分点。

接触型消费较快增长。随着餐饮堂食、旅游等线下消费场景有序恢复,居民接触型消费需求逐步释放,带动相关消费回暖向好。一季度,全市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0.8%,高于商品零售额增速,实现了加速回暖。

网络消费模式活力显现。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客房收入、餐饮收入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业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2.7%,增速高于限额以上批零业零售额增速9.0个百分点;全市限额以上住餐业网上订房订餐实现的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分别增长143.5%、42.7%,分别高于限额以上住餐业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增速128.1个百分点、20.0个百分点。

升级类商品消费需求不断释放。一季度,商品零售增势保持平稳,在限额以上单位的23类商品中,14类商品零售额实现同比增长,增长面达60.9%。其中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增长明显,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品类、通信器材类、五金电料类、石油制品类、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4.3%、60.1%、17.0%、19.5%、19.1%;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等绿色智能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4.5%、63.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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