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辉
本报讯 汝州市一男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饲养两只金刚鹦鹉,后被查扣。3月21日下午,汝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将查扣的两只金刚鹦鹉送入市野生动物救护站。
据汝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雷雯豪介绍,去年春天,汝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群众举报称,汝州市风穴路街道一居民家里饲养两只鹦鹉。接报后,该大队民警进入一董姓男子家,在其客厅内发现两只花花绿绿的鹦鹉。董某称,这两只鹦鹉是他通过网友花费18000元买来的。经了解,董某收购、饲养鹦鹉没有办理任何养殖手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刑法》第341条规定,民警当场将这两只鹦鹉给予扣留处理,并对董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因受疫情影响等原因,今年3月初,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两只鹦鹉为金刚鹦鹉,原产地在南美洲,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3月21日下午,该大队民警将上述两只金刚鹦鹉送入市野生动物救护站饲养保护起来,董某已被移交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