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解禁?
过年叫放鞭炮中不中?这段时间,网友纷纷提要求,觉得年味儿不够浓,最好解禁鞭炮热闹下。
鞭炮禁放已有数年,中间虽有呼吁解禁的声音,但零零星星不成气候,今年声音这么大,恐怕与疫情有点关系。
作为传统习俗,鞭炮在我国有上千年的历史,可能兴起之初就是为了驱赶瘟疫。这几年,新冠病毒席卷全球,用鞭炮炸一炸,恢复驱瘟疫的原始作用,就成了一种朴素的愿望。还真有好事者论证,鞭炮爆炸后,飘散的硫黄、硝石可以对空气消毒,甚至列出方程式,蛮认真的。
鞭炮爆炸能否对空气消毒,缺乏严谨的论证。列方程式的网友尽管认真,但不严肃。春节将至,网友津津乐道于解禁鞭炮,其实是后疫情阶段,大家需要情绪释放。燃放烟花鞭炮,正是提供了情绪价值。
不过,燃放鞭炮,既扰民也不安全,我是不大支持的。尤其是目前医疗资源紧张,鞭炮造成的意外伤害,就没必要再踏上一只脚了。
至于年味儿降低,与鞭炮关系也不大,而与时代进步有关。如今物质极大丰富,购买也很方便,年货不必备那么多,年味儿自然要打折扣。另外,经济的发展,也让社交关系发生变化,亲戚相聚的重要性,恐怕要让位于个人发展的朋友圈了。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车上不断抛下名叫“传统”的东西,鞭炮只是其中一个,没必要遗憾。
强制执行
1月11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旋即上热搜。
发生在日本的“江歌案”已过去6年多,涉及刘鑫的部分,法院已于上月30日定分止争,但此事距完全结束,恐怕还有一段坎坷路。
二审法院认定,刘鑫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江歌妈妈)69万余元。这意味着,围绕凶案发生之时,刘鑫有没有锁门等一系列细节,继续纠缠已没有意义。然而,围绕此案出现的议论两极分化,还需我们认真讨论。
支持江母可以理解,但刘鑫的支持者也不少,则让人费解。他们的理由之一是:刘鑫只是一个证人, 江秋莲为何穷追猛打?
二审判决表明,江歌因刘鑫而死,这个恩情于刘鑫而言太大了,无以回报加上人性的软弱,让她选择了逃避。回国后,她不敢见江母,对出庭作证也畏畏缩缩。而江秋莲偏是个性格执拗的人,对刘鑫紧逼声讨。压力之下,刘鑫彻底豁出去了:干脆直接否认,你女儿被杀与我无关。一旦撕破脸皮,人性之恶彰显殆尽,刘鑫问候“阿姨,血馄饨好吃吗?”堪称诛心,因为江歌在被杀之前,给刘鑫带了一碗馄饨。
刘鑫终审败诉后,竟然试图众筹赔偿,也让人直呼底线没有最低只有更低。赔偿的表面是数字,本意是惩罚。刘鑫应为她的错误接受惩罚,而不是伸手“乞讨”,让惩罚失去意义。
如今,法院已开启强执程序,愿此事早日了结,让刘鑫和江母都回归正常生活。
红发英雄
英雄应该是什么形象?我脑海里一时浮现出浓眉大眼来。然而,人不可貌相,给英雄形象设置模板,未必正确。
近日,广西防城港的小冯偶遇有人落水,便勇敢地下水施救,最终双方平安。然而,救人视频发到网上后,一些网友却热议其外貌:有文身、染红发,不符合一般英雄形象。
不得不说,这种对英雄形象的理解,过于刻板了。见义勇为者不可能按照你们的要求穿戴打扮,外貌也不可能按照你们的意思长,要是你掉进水里,过来个潘长江,你拒绝上岸,非要等李光洁、蔡徐坤来,淹死吧你!
不过,我们想想,对一个群体形象的刻板理解,其实广泛存在。前些年认识一个先富起来的老板,通过公益活动捐助一个贫困生上大学。第二年,活动重启,他问我能不能找个真正贫困的学生,因为上年捐助的那个贫困生,春节与父亲一块来看他,父女俩都有手机。这位老板朋友,对“贫困”的理解就刻板了。那时候尽管智能手机还未上市,但蓝屏手机已经普及,他理解的连手机都用不上的赤贫者,全国都不好找。
再说说上篇提到的江歌妈妈,很多人批评她,也是因为她太不符合受害者的形象了。江歌妈妈刚强、执拗,网上带货,据说名下还有公司。然而,谁规定一个受害者不能从事商业经营?但在批评者眼里,她不够懦弱、不够可怜,泪流得不够多,你说荒谬不?
所以,不要用刻板的目光看人。人是最不该被类型化的,复杂着呢!
本期作者 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