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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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站路边大声读读《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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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戴头盔就骑电动车上路?
来,站路边大声读读《道路交通安全法》

执勤交警搀扶老人过马路
未佩戴头盔骑电动车上路的市民在路边朗读《道路交通安全法》
 

□记者 刘蓓 文/图

本报讯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月9日上午10点半,在市区新华路与矿工路交叉口,市民小兰在执勤交警的监督下朗读《道路交通安全法》。

小兰在南阳市上大学,前些日子放假返平。当天上午,她与同学骑着电动自行车行至新华路与矿工路交叉口东北角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执勤交警拿出《道路交通安全法》,让小兰朗读相关规定,并口头教育后放行。“我刚买的电动车,还没来得及买头盔。”小兰解释说,经过这次处罚,她“长记性”了,以后一定遵守安全法规,戴好头盔再出行。

上午10点45分,在路口西北角,一位老太太拎着一兜东西准备过马路到西南角。虽然暂时没车经过,但交通信号灯是红灯,老太太自顾自地向前走。“老太太,闯红灯过马路可不安全啊!”执勤交警快步上前劝导,并帮她拎着东西,等绿灯亮起后,交警搀扶老人从斑马线安全过了马路。

“处罚不是目的,让大家养成安全出行的习惯才是目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卫东大队三级警长何攀峰介绍,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增强市民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本周起,他们加强路面巡逻和纠查力度,遇到未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的市民,就让他们在路边朗读《道路交通安全法》,以示惩罚。市民白先生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罚款20元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不痛不痒,不如让他们朗读相关法律规定,加深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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