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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加大税前扣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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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1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加大税前扣除力度

 

□记者 王代诺

本报讯 12月13日,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新政受益群体是现行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除负面清单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已经提高至100%的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在今年第四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比例由75%提高到100%。

加计扣除是一项企业所得税税基优惠政策。“加计扣除的核心在于‘加计’,准确来说应该是‘加’,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原本应该据实扣除的‘费用’现在可以多扣一些。费用加计扣除了,应纳税所得额就相应减少了。”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企业研发费用税费支持力度,加计扣除比例由50%逐步提升至75%。近两年,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又提升至100%。此举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研发投入成本,通过税收激励支持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激发创新活力。

另外,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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