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蓓
本报讯 12月6日,从舞钢市公安局传来消息,民警与热心群众合力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12月6日上午,舞钢市公安局王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只长相类鹰、眼睛受伤的鸟落在魏安村利汇加油站院内,看着像是国家保护动物,工作人员不敢随意处置。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该加油站,发现这只鸟看起来呆萌可爱,但左眼有明显外伤,并且无法飞行。民警随即上报给森林警察大队,并与林业局野保科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专业工作人员确认,该鸟为红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考虑到鸟的眼睛伤情严重,无法直接放生,林业局工作人员又联系了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目前,这只红隼已被送往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助。
民警提示,市民如果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要盲目救助或放生,应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民警或动物保护部门,进行科学有效的救助。同时,每位公民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将被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