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科学
本报讯 11月14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对不少于4369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对10701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
据市残联维权部负责人李捍卫介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制定了《关于“十四五”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指导意见》。
项目改造对象须具备3个条件:第一,为我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困难指“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享受城乡分散供养特困或低保待遇的残疾人;重度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第二,实施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应当拥有非临时租借的固定住房(有产权包括宅基地、长期居住或者公租房),住房具备改造条件。第三,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依赖性强,有无障碍改造需求。项目包括改造类施工、基本辅助器具配备安装和改善类配建三大类,根据残疾人的特点、需求与居住环境,充分尊重残疾人家庭意愿,协商后进行个性化改造。
目前,我市正对2018年以来已实施过改造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地平坡道损坏,扶手、抓手等辅助器具损坏,热水器、抽油烟机等使用问题,配备的声控光控等对讲设备损坏影响正常生活等。随着残疾人身体变化,一些辅助设备也需要相应进行调整。
李捍卫说,此次排查将持续到12月20日。自2018年以来,我市已对全市10701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改善了残疾人居家环境,提高了他们的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