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电信诈骗者记入信用记录
每周论语
版面导航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平顶山新闻网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22年9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每周论语

 

“执法创收”不可为

⊙汐汐

一把芹菜引来了国务院调查组。近日,“卖5斤(1斤=500克)芹菜被罚6.6万元”冲上热搜。据央视报道,去年10月,陕西榆林个体户罗某夫妇购进了7斤芹菜用于销售,其中两斤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样调查,另外5斤卖了20元。一个月后,因芹菜抽检不合格、进货票据遗失,罗某夫妇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等,被罚款6.6万元。

高达3300倍的“天价罚款”,让店主伤不起,让公众意难平。从种种迹象看,事件情节轻微,不存在主观故意,也未造成严重危害,如此顶格处理,连当地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都承认“过罚不当”。更令人惊讶的是,此事反映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才引起关注,不由感叹,个体户这样的小微商户,维权何其难!

更可怕的是,在榆林当地,这样“小过重罚”2021年以来已有21起。“一瓶芥末油罚5000元”“4板酸奶罚2万元”……执法人员任性执法,小生意人似乎成了他们“创收”的来源。

近几年,不时有超出正常认知的任性罚款。河北霸州给企业摊派罚款,连国务院都看不下去了;山东成武给货车司机办理罚款“月票”,也叫人叹为观止。数据显示,去年全国有80个城市的罚没收入增长占比超过72%,青岛第一,罚没收入43亿元,比前一年涨了127%。“大开罚戒”“执罚经济”,网友的嘲讽,既说明了这些执法部门的任性,也说明经营者维权的无奈。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希望以“芹菜案”为契机,执法部门深刻领会行政法的基本精神,恪守比例原则,过罚相当,敬畏法律,理解每一个经营者。

贾浅浅不能进作协吗?

⊙雨来

贾浅浅入选中国作协会员发展名单,引起争议。争议的原因,是贾浅浅曾有屎尿屁的诗在网上流传,公众质疑她的专业能力,更质疑她进作协有父亲贾平凹的作用。

这些年,公众尤其厌恶凭借父辈势力抢占资源的人。贾平凹的名头大,贾浅浅的诗又污,公众怀疑父亲荫护女儿,很正常。

不过,贾浅浅能否成为作协认证的作家,根本还是规则问题,父亲贾平凹不能成为她的“原罪”。根据规定,申请加入作协,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提出申请后,经专家评议、主席团审批,即可加入作协。

贾浅浅是西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曾有数本诗集出版,出版单位不乏人民文学出版社这样的大社,完全满足加入作协的作品条件。至于父亲的作用,只要贾平凹不是评议专家和主席团成员,在程序上做到避疑,贾浅浅进入作协没啥问题。

那么,公众质疑她什么呢?显然,是她关于屎尿屁的几首诗,给公众造成了水平差的刻板印象。

平心而论,她这几首诗,很难说是诗,也很难说不是诗。现代诗歌,打破了平仄的韵律,很难被定义。而且现代诗歌越来越像现代艺术,我等凡人根本欣赏不了。法国艺术家杜尚送一个小便池参加展览,都能成为现代艺术史上的里程碑事件,那么中国文坛也应包容屎尿屁的存在。退一步说,即使贾浅浅的屎尿屁诗差到连屁都不是,但这并非她的代表作品,也就代表不了她的真实水平。

专家评议一个人是否有能力进入作协,是个严肃的问题,但公众往往对感性、表面的话题感兴趣,两者不在一个频道。专家不会因为贾浅浅的屎尿屁诗而批准她进入作协,公众也很难有兴趣读完她的全部诗集。真正的贾浅浅,公众并不了解。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贾浅浅符合加入作协的条件。她能否成为作家,就看中国作协了。

“熊孩子”往往有“熊家长”

⊙懂得

上海一女子看电影时遇到“熊孩子”,座椅多次被后排的小孩踢,与小孩家人交涉后,小孩父亲竟然脚踹座椅靠背,致女子“眼冒金星”,回家后出现暂时性昏迷。8月26日凌晨,上海松江警方发布警情通报,肇事人甘某某被行政拘留。

不少人都遇到过在公共场所被“熊孩子”打扰却劝阻无效的情况。有一次坐火车卧铺,半夜被“熊孩子”闹得睡不着,家长不停地哄,孩子却不断提要求。我实在忍不住,告诉家长,要让孩子知道其他人在休息,不能打扰,没想到把家长惹毛了:“他是孩子懂什么?你一个大人怎么和孩子斤斤计较?”满车厢的人只好听了孩子一夜的哭闹。

其实,很多人对“熊孩子”是包容的,并非斤斤计较,只不过是想让家长教育孩子,但家长的态度往往让事态恶化。在这个新闻中,当事女子的维权提供了很好的范例,求助影院工作人员、保留证据、报警,甚至后来的义正词严,都很有章法。她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而且拒绝和解。她不要对方道歉,也不要对方赔偿医药费,就要他被行政拘留。这一诉求合情合理合法,甘某某最终被行拘,既抚慰了当事人,也是他自食其果。这也提醒我们,对“熊孩子”及其“熊家长”,绝不能姑息,必须让其付出代价,长长记性。

“熊家长”们或许“护犊心切”,但一味袒护孩子不仅失去了一次教育孩子的机会,也是对他人缺乏共情,对法律缺乏敬畏。这样的“言传身教”长此以往,只会让孩子成为巨婴,“你不教育孩子,社会就替你教育”。孩子长大后,如果依然“熊”下去,要么摔得鼻青脸肿,要么酿成恶果,到时悔之晚矣!

在道德范围内,希望有“熊趋势”的家长,要反省自律。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自然有公权力对你不客气,上海这个“熊家长”就是明证!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