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8月29日下午,鲁山县首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会在该县公安局举行,齐振京、魏五营、杨军防、李树立、史亚杰、张皓哲、尤飞等7人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每人获得奖金5万元。
2018年4月7日下午,在鲁山县做食用菌销售的南阳市西峡县双龙镇宝玉村村民齐振京,带着儿子齐营驾车行驶至尧山镇与四棵树乡交界处时,发现一辆白色SUV侧翻在近50米深的路旁崖下,车上一男子没了生命体征,一女子被卡在副驾驶室位置。父子二人不顾个人安危,对受伤女子实施救援,并拨打110、120求助,直至民警赶到,两人才离开。事后,获救女子上门向齐振京父子致谢。
今年4月2日9时许,鲁山县城关镇居民尤飞在鲁山县城一小区看望父母时,发现对面二楼发生火灾,一老太在室内大呼救命。尤飞迅速冲进火场将老人救出,并帮助灭火。
今年16岁的张皓哲家住鲁山县尧山镇新庄村,今年1月2日下午,一儿童在河边游玩时不慎掉入深水。危急关头,张皓哲不顾河水冰凉和危险,迅速跳入水中救人。
齐振京、张皓哲等7人不顾个人安危救人的事迹被广为传颂。依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鲁山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经调查、取证、核实后,认定齐振京等7人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颁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和荣誉证书。鲁山县见义勇为协会根据上述条例,决定对齐振京等7人每人颁发5万元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