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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8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问必答

 

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大力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工作,本报8月上旬以《我市5区年底前建立不少于20个物业管理委员会》为题进行报道,8月23日,记者就怎么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采访了该中心物业科负责人杨超。

什么条件下可以成立

物业管理委员会?

杨超介绍,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未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未能自行成立,经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仍未能成立的;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未完成换届选举,经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仍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未能履职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

成立的流程是什么?

杨超介绍,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有5个步骤,一是公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公告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事项;二是推荐人选,居(村)民委员会推荐、业主推荐、业主自荐等方式产生;三是确定人选,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人选推荐情况,确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四是公示,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姓名、职业、住址等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五是备案刻章。

(程照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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