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落水,众人施救,却时常出现落水者、施救者一同溺亡现象……溺水事故中不科学的施救往往导致更大的悲剧,令人扼腕痛惜。受访专业人士建议,在全国各地大力宣传防溺水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防溺水科学施救教育也应成为重要课题。
A 缺乏救生常识 溺水次生灾害频发
6月26日,发生在海南省临高县文澜江入海口的溺水事故就是溺水次生灾害的典型案例。当天傍晚,9名青少年结伴钓鱼,1名同伴下海游泳溺水,3名同伴下水施救,最终4人均失去宝贵生命。
2021年6月21日重庆发生的溺水悲剧夺走了更多生命。当日,15名小学生结伴江边玩耍,1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7名学生前去施救,施救学生一并落水,最终8人溺亡。
专业人士指出,上述悲剧的发生,主要是施救者缺乏基本救生常识和危险防范意识,而采取了错误的施救方式。
青岛红十字搜救队队委会成员高玉瑞说,很多孩子和家长缺乏基本救生常识和危险防范意识,尤其是在农村和郊区,这种缺乏安全意识的情况更多。
“比如,有的人会采取一排人手拉手抓落水人的办法营救,但这是错误的。”高玉瑞说,很多人会觉得这种办法“人多力量大”,但落水人的力量完全有可能把很多人拉下水,造成更多次生悲剧。
“会游泳不等于会施救。”海南省蓝天救援队副队长张富国说,水中救援有很多技巧,需反复实操训练才能掌握,不是看篇文章或视频就能掌握并实施的,否则施救者非但没能救人,反而会陷入险境。
亲人和伙伴之间还容易受情感支配做出不理智的施救行为。张富国说,当我们看到亲人、伙伴遇到危险时,第一反应就是下水救援,很少会理性地考虑安全因素。“临高县溺水悲剧中,孩子们首先可以使用手中的钓鱼竿进行施救,但一慌乱竟都忘记使用了。”
B 落水要冷静,施救应理智
溺水一旦发生,往往十几分钟就能夺人性命。
“人溺水后,大量的水进入呼吸道造成窒息。一般认为机体缺氧4至6分钟可导致脑神经元发生不可逆的病理改变,缺氧12分钟后机体存活的概率很小。”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急诊医学教研室主任李湘民说。
而发生危险的山塘、湖泊、水库、海滩等往往地处偏远,消防和专业救援队集中在城区,很难在溺水后5分钟的“黄金抢救时间”内及时赶到。从救援时间上看,当场施救的确是亲人、同伴的最佳选择。
不施救,专业救援力量很难及时赶到;施救,不懂科学施救容易造成溺水次生灾害。两难之境如何破解?
专家建议,溺水者自身的冷静至关重要。李湘民说,如遇溺水,首先要保持冷静并想办法自救,惊慌失措、手臂乱扑是大忌,要尽可能保持仰位,放松全身,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待口鼻露出水面再呼吸和呼救,被营救时积极配合。
其次,施救者要保持充分的理智。高玉瑞说,在没有进行专门训练的情况下,在抢救落水者时保持理智,避免冲动,应首先向专业人员求救,如专业力量无法短时间内赶到,应迅速观察周边,寻找可利用的物体给予落水者一定帮助,为其争取等待救援时间。
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为科学施救创造条件。海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副处长王卫红建议,在民间自发形成的“野泳”场所、中高风险重点隐患水域科学布放救生箱,箱内放置一些救生绳索、伸缩杆、救生圈、漂浮球等救生设施,供施救者及时取用。在海南,儋州市那大镇等地已投入资金积极落实这一措施。
C 进一步强化科学施救教育与培训
自暑假前夕起,一些水系发达的省份纷纷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溺水宣传策略。专家建议,可与此同时强化科学施救教育宣传,以防止次生灾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仍应在“防”字上下功夫。张富国说,孩子们亲水的天性难以阻挡,但可在提升学生危险防范意识的同时,传授一些安全小技巧,比如游泳时携带一个“跟屁虫”,“一些海口市民在琼州大桥附近的南渡江水域游泳时,用一根长绳系一个空塑料桶绑在腰间拖在水面,一旦发生危险,空塑料桶就是最好的救生设备。”
应进一步加强、加大防溺水科学施救教育普及。高玉瑞建议,科学施救教育不仅要在学校普及,还应在全社会加强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等安全薄弱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让更多人明白科学施救的重要性。这其中还应包括宣传普及上岸后的科学施救方法,比如将溺水者救上岸后“切勿控水”,而应仰头抬颌,打开气道,清除溺水者口鼻中的泡沫、污泥、杂草等异物,尽快给予心肺复苏施救等。
要让急救培训和应急演练落到实处,逐步推进高年级学生掌握自救和科学救人技能。王卫红建议,充分发挥市县中小学生应急综合演练基地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实践体验活动,加大实操演练密度,全方位、多层次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