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牛超 文/图
本报讯 “感谢你们的爱心救助,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7月11日早上,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股的工作人员一上班便赶到中鸿花园小区关少华家,将红隼带走,并对关少华等人的救助行为表示感谢。
关少华是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的员工,还是市义工联的义工。据关少华介绍,鸟是同事刘亚宾救助的。10日早上7点多,刘亚宾在单位焦仓下发现一只鸟,“好像受伤了,飞不起来,也站不起来……”刘亚宾找来空纸箱,将鸟放入纸箱中。
“看着像鹰,应该是保护动物。”刘亚宾找到负责环保工作的同事关少华。关少华联系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股说明情况后,先将鸟带回了家。
11日一大早,石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股的工作人员赶到关少华家,发现经过一夜的休息,这只鸟恢复了体力,精神看上去不错。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前来“接”它的工作人员。
“这是一只还未成年的红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初步检查没有明显外伤。估计是在练习飞行时摔着了……”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将红隼送到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做进一步检查,然后择机放飞。
另据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工作人员魏晨巍介绍,红隼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栖息于山林和旷野,常单个或成对活动,具有极强的飞行捕猎能力,以各种大型昆虫、小型鸟类、鼠类等为食。他提醒市民,发现鸟类等野生动物,可及时拨打110,警方会联系专业人员,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市民在救助野生动物时,不要随便捕捉或接触鸟类,以免被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