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蓓/文 禹舸/图
本报讯 “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你们送来得很及时!”6月14日上午11:20,在市河滨公园动物园,饲养员李爱山对几名交警说。李爱山手中的红隼是执勤交警刚刚送来的。
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卫东大队三级警长丁旭光介绍,6月14日上午10:40,他和几名同事正在市区建设路与东环路交叉口执勤,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士向他求助,称自己捡到一只“大鸟”,感觉应该是国家保护动物,不知道该送到哪里。“当时我看着这‘大鸟’有点像隼,但它精神不好,有点蔫儿。”丁旭光说,他和同事驾驶警车迅速来到市河滨公园动物园,将“大鸟”交给饲养员李爱山。
“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李爱山介绍说,红隼是隼科、隼属的小型猛禽,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吃大型昆虫、鸟和小型哺乳动物,是我国东部地区常见的猛禽之一。这只受伤的红隼处于“青少年”时期,左眼有些白内障,李爱山分析,它可能是因为视力不好从树上摔落致伤。李爱山协助同事为红隼打针,随后,红隼被放入饲养笼中,与动物园的另外三只隼共同生活。“我们会随时关注它的健康情况,继续对它进行救治。”李爱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