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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6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区电动车6月20日起登记上牌

 

□记者 刘蓓

本报讯 6月14日上午10点半,在市行政服务综合楼一楼会议室,我市依法整治规范市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召开。按照统一部署,市区电动车将在6月20日至8月31日进行登记上牌,10月1日起将电动车规范管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管理机制。

此次依法整治市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和石龙区。

此次整治行动的目标是全面规范电动车生产和市场经营秩序,禁止在市区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规范》)或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车;严禁违法违规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对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管理,实现电动车100%上牌,并倡导电动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实现头盔佩戴率达70%;依法严查电动车未上牌、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违法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按照规定,市区符合《规范》的二轮电动车将悬挂绿牌,不符合标准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和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三轮电动车、四轮低速电动车将悬挂标识牌(黄牌)。

此次整治活动分为集中宣传、登记上牌、集中整治、规范管理4个步骤。6月30日之前是集中宣传时期,6月20日至8月31日对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并对市区电动车销售企业登记管理,落实电动车带牌销售。9月1日至30日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车行为,对非法营运的电动车进行查处,对电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违法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进行拦查并责令其登记上牌,在全社会倡导电动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10月1日起将电动车规范管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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