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牛超
本报讯 在供水主管道上偷接水管自用,一商户被民警带走。这是5月31日发生在市区的一件事。
据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用水稽查队副队长刘洪涛介绍,5月31日中午,稽查人员巡查到市区劳动路诸葛庙社区附近时,发现一卖蔬菜的商户从供水主管道偷接一根水管引入室内,之后又将水管引向室外用水,涉嫌偷窃。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稽查人员报警。民警到达现场进行询问后,将店主带走做进一步处理。
“肆意取水会造成局部水压偏低,影响周边用户正常用水。”刘洪涛说,根据《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私接管道偷盗自来水、破坏供水设施属于违法行为,数额巨大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对拒不配合、偷盗水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可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据了解,5月31日起,市自来水公司在全市供水区域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盗用城镇公共供水专项行动,主要查处未经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同意,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采取接管等手段取水;非火警、消防及演习动用公共消火栓或防险装置取水;利用用水分类价差转供水;擅自拆除、迁移水表或开启、伪造注册水表铅封取水;破坏或采取技术手段使注册水表停滞、失灵、逆行,使水表少计量或不计量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