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同建法治政府 共享法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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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手保护市民“大水缸”
“上一次门,查多项事”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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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多部门联手保护市民“大水缸”

市白龟山水库综治办组织人员清理湖边杂草
 

□本报记者 牛超 文/图

“这里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请不要在此垂钓……”5月31日,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路白龟湖畔,示范区综治办工作人员正劝离垂钓人员。

“天一热,来此游泳和垂钓的人就多了,尤其是早上和晚上,所以我们每天都要进行不间断巡查。”示范区综治办负责人李广耀说。

无独有偶。当天中午,在市区白龟湖拦河大坝附近,湛河区白龟湖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在进行巡查,劝离游泳和垂钓人员。面对少数不理解的市民,他们耐心劝说,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拒不听从劝说的人员,他们会暂扣其渔具,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据李广耀介绍,市面上售卖的很多鱼饵对白龟湖水质存在不良影响,易滋生蓝藻等微生物,降低水氧含量,破坏水生态环境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白龟湖是鹰城人民的“大水缸”,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但是一些人置若罔闻,依然在白龟湖水域违法捕捞鱼类,这种行为严重危害市民的饮用水安全,对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也是一种破坏。

另据市白龟山水库综治办负责人唐俊杰介绍,为保护白龟湖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促进湖区生态环境向好发展,2011年,我市成立了白龟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平顶山市白龟湖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与白龟山水库管理局通力协作,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以市白龟山水库综治办为中心,全天候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打击和取缔白龟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各类采沙、网箱养殖、电鱼等污染水体违法行为。

据唐俊杰介绍,今年以来,市白龟山水库综治办就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白龟山水库管理局执法队以及鲁山县、湛河区、示范区相关部门,对湖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近40次,打击违规垂钓行为70余起,没收钓具90余套,放归渔获物116公斤。其中夜查白龟湖方面,收缴渔网300多米、地龙80多米、台网2个,查收违法捕鱼船2只;打击违法游泳26次,劝阻人员100余人,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白龟湖周边乡(镇、街道)清理湖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现80平方公里湖面整治“一遍净、无死角”。

与此同时,为改善白龟湖水质,维护湖区生态平衡,从2012年开始,我市每年都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至今已有11个年头。上个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白龟山水库管理局、湛河区人民政府和示范区管委会共同举办了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鲢鱼、鳙鱼、草鱼等鱼苗700万尾,对白龟湖水质改善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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