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
高空抛物如同悬在城市上空的刀剑。实验表明,一枚仅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可让头皮破损,从18楼掉下来可砸破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实际上,某些高层住户抛下的物品,远比鸡蛋重得多,吓人得多。
近日,北京朝阳区警方接到报警,一小区有人往楼下扔菜刀、电饭锅等物品,差点砸到人也不停下。搜索下相关新闻,高空抛物可谓屡禁不止。在以前,高层抛物很难锁定肇事者,甚至出现过全楼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例,除非你能证明当时不在家。现在,防高空抛物摄像头能把一个烟头从楼上掉下来的全过程拍得清清楚楚,其他东西更是无处遁形。推广安装虽然会增加小区管理成本,但相较于高空抛物造成的危害,还是值得投入的,也能增加震慑效果。
不过,更具震慑效果的还是法律。《民法典》 除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外,还在原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了“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从而强化了对受害人的保护。去年1月4日,“民法典实施第一案”在广东诞生,一个小孩从35楼阳台上扔下矿泉水瓶吓倒路人致其骨折,家人被判赔偿9万多元。
除了《民法典》,新修订的《刑法》更将高空抛物入刑,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今年3月28日,为泄私愤,哈尔滨一女子从3楼扔下一个啤酒瓶砸伤无辜路人,被警方抓获。而上述北京朝阳区扔菜刀的女子已被刑事拘留。
“熊孩子”自己不管好,法院会替你管。不自觉或心存侥幸,或因工作生活不顺往外乱扔东西,法律会让你长记性。图一时之快、省一步之懒、泄一时之愤,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害甚至无法挽回的悲剧,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