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兰州4月12日电(记者李杰)记者12日从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巩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成果,甘肃省开始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此次改革将实现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流程优化整合,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房地产规范管理机制。8月1日起,嘉峪关市、金昌市、兰州新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其他市州选择1个县(市、区)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