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蓓
本报讯 4月1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叶光辉为烈士的批复,评定叶光辉同志为烈士。
叶光辉,男,汉族,中共党员,生前任汝州市公安局临汝镇派出所副所长,四级警长,二级警督警衔,从警16年来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得平顶山市公安局优秀户籍民警、汝州市政法信访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汝州市执法办案质量标兵等称号。
2021年11月18日晚,叶光辉在临汝镇菜园村处警时,突遭犯罪嫌疑人暴力袭击,身负重伤,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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