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月
亲生儿子也不能打。
湖北荆州的陈某经常为琐事殴打9岁的儿子。法院近日裁定,禁止陈某骚扰、跟踪、接触、威胁儿子及其相关近亲属,也禁止陈某在儿子就读的学校及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
这则新闻很快冲上热搜。
家暴不仅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伤害,而且为孩子蒙上严重的心理阴影。更可怕的是,在家暴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有可能会把暴力转嫁给自己的下一代。有数据表明,曾遭受过虐待的儿童,30%-40%长大后会成为施暴者。
因为掺杂了家庭、情感等因素,家暴受害者多选择隐忍或逃避。然而,家暴不是零次就是无数次,一旦有了第一次家暴,若不及时制止,施暴者很难顾及亲情而停止家暴。事后的痛哭流涕、自扇耳光,甚至下跪道歉都是鬼话。
2016年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今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强制报告义务。这些司法手段为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因此,受害者及其他监护人要勇敢对家暴说“不”,积极保存有效证据,比如伤情照片、报警记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以最快速度寻求法律的帮助。知情者也不应以“这是人家的家事,不便干涉”的心态选择旁观和无视。相关部门更要把道义转化为法律责任。
陈某家暴案不是个例。努力提高相关法律的知晓率,注重家庭、家校、社会协同,及时发现并干预家庭暴力,对触法者依法惩戒,才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爱情和家庭构筑起一道坚实有力的“保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