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娄刚
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询问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一些问题,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了有关政策。
有市民问,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注册时提示没有预留手机号码,该怎么预留?工作人员答:可以联系单位公积金专管员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录入手机号,也可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到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录入手机号码,另外,还可登录支付宝-市民中心-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中心绑定手机号码。
有市民问,我现在申请个人开户,以后贷完款还需要继续缴吗?如果没有使用贷款,我每月缴的钱怎么办,可以支取吗?工作人员答:如果在已经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还款期间是要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办理按月冲还贷使用;如果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您的个人账户可以随时终止,账户余额及缴存期间产生的利息可全部支取,但2年之内不可以再次申请个人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