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牛超/文 禹舸/图
本报讯 3月15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路白龟湖畔,市白龟山水库综合整治办公室、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站联合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湛河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公益诉讼增殖放流 助力生态环境修护”活动。
“来了,来了……”上午10点多,示范区湖滨路与未来路交叉口附近湖边,两辆满载鱼苗的大货车来到活动现场,已经有不少人在等待。70多岁的徐胜利家住叶县,得知当天有增殖放流活动,早早赶到现场。
10点30分,增殖放流活动开始。徐胜利接了一盆鱼苗端到水库边,“走吧,走吧,到水里快乐地游吧……”徐胜利缓缓将鱼苗放入水中,嘴里还念念有词。简单的仪式过后,大货车陆续驶至湖边的增殖放流点,车上的鱼苗顺着引流槽冲出导流软管,游向湖水深处。
据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站站长靳惠标介绍,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鳙鱼、草鱼等鱼苗10万余尾,费用来自非法捕捞案件的当事人。据了解,自去年开始,我市开始实行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不仅宣传了禁捕政策,也对因非法捕捞而受损的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起到修复作用。靳惠标提醒市民,放流活动后,执法人员会在放流点及水库周边不定时巡逻,请大家不要捕捞这些鱼苗。目前是禁渔期,如发现有非法捕捞者,他们将进行行政处罚,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