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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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记者 杨元琪

本报讯 3月14日,市民政局传来消息,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此举将惠及我市17.5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通知》,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月人均不低于590元、377元提高至不低于630元、420元,分别增长6.8%、11.4%;其中财政补助水平相应提高,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1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据悉,本次提标是在2021年10月提标的基础上,再次对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进行提高。按照最新标准,2022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5040元,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每人每年2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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