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吹面不寒杨柳风,一批3月起开始施行的法律,为我们带来春天的暖意。医师合法权益再添法律保障、禁止通过算法实施不正当竞争、加强对个人收款条码的安全管理……法治护民生,给你我带来满满获得感。
保障医师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医师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体现医师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人事、薪酬、职称、奖励制度。统筹各类医学人才需求,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完善个人收款条码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对于为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收款人提供收款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管理
登记难、办证难、注销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望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业就业。
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