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吕占伟
本报讯2月23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为持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创设更加舒适的声环境,我市日前划定了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面积不断扩大、路网快速扩张,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原来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已难以适应目前城市管理的需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现状,对城市中心城区进行声环境现场采样监测、分析对比后,对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重新进行科学划分。本次区划范围为我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包括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
据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分为四类,一是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二是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三是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四是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目前,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最新的划分结果分别设立了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
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最新划定后,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相应的声控标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