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辉
本报讯 2月16日,住在市区光明路南段的郭金芝致电本报反映,她的母亲生前是一位年过百岁的老人,民政部门每年都会发放一笔高龄生活津贴。然而,两年前,母亲过世后,湛河区民政局却拖欠11个月的高龄生活津贴没有发放。
郭金芝说,她家住市区光明路南段35号院24号楼,隶属湛河区南环路街道光东社区。其母亲李清香生前长期跟她一起生活。李清香出生于1910年4月13日。老人年过百岁后,她每年元旦前后都能在南环路街道民政所代母亲领取一年的高龄生活津贴,共3600元现金。2019年11月15日,李清香过世后,光东社区为其出具了死亡证明。
2019年底,郭金芝再次来到南环路街道民政所申领母亲生前的高龄生活津贴时,该所所长鲁亚华说,以后高龄生活津贴不发现金了,可以提供一个银行账号,津贴将打到郭金芝的银行账号上。可是,一连几个月,郭金芝都没有收到这笔津贴。郭金芝多次来到南环路街道民政所催问,鲁亚华等人称,这笔钱是湛河区民政局出的,要等对方拨款。郭金芝又向湛河区民政局追问,则被告知“财政没有拨款”。就这样,李清香过世两年多了,其生前11个月的高龄生活津贴共计3300元,至今没有发放。
2月17日上午,鲁亚华告诉记者,有关李清香的高龄生活津贴申领手续,她早已交给湛河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负责人,并且多次打电话催问此事,但上级部门一直没有下拨这笔津贴。
鲁亚华当即拨通了湛河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股长郭宏伟的电话。郭宏伟说,他于去年下半年接管养老服务股的工作。关于李清香的高龄生活津贴一事,因当事人已过世,无法在高龄生活津贴发放管理系统中录入其个人信息,这事需要向财政部门单独申请。另外,李清香过世后,其个人账户已经注销,需要将这笔津贴打到郭金芝的社保卡账户上。目前,湛河区的社保卡正在更换中,预计一个月时间,待社保卡更换完毕后,即可将津贴打到郭金芝的社保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