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农历虎年将近,世界贸易组织(WTO)传来好消息:当地时间1月26日,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案胜诉,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方实施6.45亿美元贸易报复。
这一案件历时近10年,是WTO争端解决机构史上第六大贸易报复额裁定。这也是中方在世贸组织第二次获得对美方贸易报复额。此前,中国在诉美国反倾销措施世贸争端案中获得对美35.79亿美元的年度贸易报复额。
“贸易报复不是最终目的,而是督促败诉方改正相关违规做法。”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纪文华指出,获得裁决之后不代表马上会进行报复,具体以何种手段还需进行综合考虑和分析。“报复权本身是对美方拒不执行裁决结果施加压力的筹码,中方进一步掌握了主动权。”
WTO上诉机构前法官、主席张月姣指出,如果败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执行WTO裁决,申诉方可以启动执行审查程序,并在此后按照仲裁确定的报复金额,由WTO争端解决机构授权进行报复。“这被外界誉为WTO争议解决机制‘有牙齿’,对于制止违反WTO涵盖协议的措施具有杀伤力。”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日前表示,中方希望美方立即采取行动,纠正在对华贸易救济调查中的错误做法,并密切关注美方后续执行措施,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纪文华指出,需要注意的是,获得报复权并非案件的结束。从经验来看,有关败诉方未必会主动积极修改违规措施,甚至可能改头换面规避裁决,因此中方需要继续做好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