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春霞
本报讯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流行,切实维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10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1日0时起,对经高速公路进出我市人员实施管控措施。
一、在我市境内运行的高速路口设置卫生防疫监测服务站和核酸采样点。
二、中高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予以劝返。
三、低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须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
省外低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且持有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省内低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且持有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进入我市。
四、我市外出人员须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且持有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离开我市。
五、进出我市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异常者,由高速路口所在县(市、区)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实施健康管理。
六、进出我市人员未持有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在高速路口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按照前述政策执行,核酸检测阳性者按照疫情防控救治有关要求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