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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种人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 可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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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1年1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20种人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 可免予行政处罚

 

□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12月13日,从市人社局传来消息,该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20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市人社局对可以实施首查先行整改、首违不罚的行政处罚项目、标准、依据进行了清理,决定对20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并发布《平顶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清单内容可登录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

该清单涵盖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企业中介机构中介活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招生或颁发证书、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等多个方面。

“就用人单位劳动报酬支付而言,清单上有六大项,从劳动保障监察到劳动者劳动报酬支付再到施工单位保证金的存储、支付有18小项,在这些方面如果首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都会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可免于行政处罚。”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邢雁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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