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占伟
依托“一约五会”的村民自治体系和“村三委”的先锋模范作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湖滨路街道郑营村的“和事佬调解小分队”迄今已运行10年有余。“和事佬调解小分队”的设立和运行,为郑营村的和谐与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也为示范区乃至全市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增添了一抹亮色。近年来,郑营村没有发生一起大的信访事件和村民斗殴事件,连续获评2019年度、2020年度的市级文明村。
调解的艺术源于实践
12月7日下午,在郑营村党群综合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内,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海涛同边保安、郑兴涛等其他4名村党支部委员以及村民委员会成员等5人坐在一起议事。其间有村民来访,四五起矛盾纠纷很快“上交”到5人“和事佬调解小分队”手中。
“争取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村一级,力争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不上交。”谈及“和事佬调解小分队”设立的初衷,郑海涛说。从会议桌文件夹内的一厚沓调解档案中,郑海涛挑出亲自参与调解的几件村民纠纷(相关纠纷的当事人均为化名),细细讲来。
7年前,郑营村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下发给村民个人,村民王霞及其长子、长媳、次子、女儿、长孙共有承包地约2亩,按照补偿办法,7万多元的补偿费应由6人平均分配,但总补偿款却被二儿媳一人领走。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王霞联合长子、长媳、女儿、长孙,将二儿媳告上法庭。
“关于这起纠纷,法院主张庭前调解,但未调解成功,村里接过了这块‘硬骨头’。”郑海涛说,通过走访和倾听当事人陈述,“和事佬调解小分队”了解到这起纠纷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弟兄和妯娌之间,“双方都是为了争一口气”。调解人员就从亲情入手,经过至少3次的调解,最终化解了这起家庭财产纠纷。
4年前,年逾七旬的郑营村民郑强由于长年有病,无法自理,决定将自己的晚年托付给长女,同时决定将自己的宅基地、责任田和一部分遗产无偿遗赠给长女。可是,郑强同长女签订的相关遗产赠予协议遭到了郑强儿媳的反对,“和事佬调解小分队”决定介入调解。
调解人员走访了解到,郑强的儿媳因丈夫早亡、独自抚养孩子家庭负担较重,无法担当赡养公公的重任,但她不甘心自己的利益受损,因此不认可郑强同其长女签订的遗赠协议。调解人员首先动之以情,对儿媳的遭遇表示同情,接着再从有关赡养和遗赠的法律层面耐心讲解,最终将其感化,促成了相关遗赠协议的执行。
“这么多年的调解走过来,我们认识到,倾听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的讲述十分重要,这是第一位的;接下来就是根据需要进行走访调查取证。比如,一起责任田归属纠纷持续十几年得不到解决,当年主持分田的村民组长也早卸任了,我们找到他,他却不想‘蹚浑水’,不愿做证。我们就不断做他的思想工作,还走访了当事人的地邻,多次到现场调查取证,调解了一个多月,才把这起纠纷化解。”边保安说。
与时俱进 调解永远在路上
“这几年,郑营村发展变化很大,村民纠纷出现了新的特点,我们的调解内容也更多了。”郑海涛说,随着该村中心工作由征迁转移到安置房的“分房上楼”,家庭矛盾、村民纠纷的焦点由摇号分房前的租赁费分配纠纷转移到了“同一屋檐下”婆媳如何相处的矛盾,“分房之前,老人和子女是分户分宅居住的;分房上楼后,一些婆媳不免住在一起,由于生活习惯的差异造成矛盾。这种矛盾表现突出的,目前有十几户。”
“这种情况下,要先做老人的思想工作,再去做儿子儿媳的工作。”调解小分队成员王琴解释说,在村民的传统意识中,存在“大让小”的观念,有些老人宁可“有气往肚里咽”也不愿跟孩子们计较长短,这会导致老人处于不利的境地,所以及时解开老人的心结显得尤为重要。
“有些村民善于表达,会主动求助调解小分队,有的会选择‘家丑不外扬’,宁愿‘烂在肚子里’。”边保安说,此时调解小分队往往会主动入户走访,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考虑到当事人的感受,调解人员在入户时往往不会直奔矛盾和纠纷的主题,而以拉家常的方式自然切入矛盾纠纷,“这种做法更容易令当事人接受,而且调解效果更好”。
“随着安置房装修入住率的提升,各种新的矛盾和纠纷还会出现。调解小分队的工作任重道远,调解永远在路上。”郑海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