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蓓
本报讯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总有人“记性较差”。12月4日、6日,市区两名驾驶人再次酒驾被查,被行政拘留并处以吊销驾照及罚款。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卫东大队三级警长孙迪博介绍,12月4日晚9点10分,他们在市区开源路与矿工路交叉口北30米处卡点进行酒驾例行检查。经测量,驾驶别克轿车的董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民警进一步核实发现,2015年董某因酒驾曾被处罚。12月6日,董某被行政拘留3天,并处以罚款,吊销驾照。
12月6日下午3点10分,在市区开源路与矿工路交叉口东50米处,方某骑着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两轮摩托车进入民警的视野。经测量,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民警进一步核实发现,2020年11月,方某曾因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被处罚过。12月7日,方某被行政拘留3天,并处以罚款,吊销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