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市风景园林学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优质景观居住区”评选活动。
按照规定,凡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竣工验收一年以上,居住区入住率在80%以上(含),新建居住区绿地率≥35%、改造居住区绿地率≥30%,无随意侵占绿地等违规行为的我市居住小区均可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申报单位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市风景园林学会办公室(河滨公园内盆景园大门北侧),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报资料后15日内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验收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审。公示期满无异议,命名并授牌。全市“优质景观居住区”每两年复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