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燕亚男 实习生 栗思佳
本报讯 12月3日,在市区长青路中原玉石城七楼会议室,来自新华区的“鹰城大妈”志愿者参加了市妇联和新华区妇联共同组织的“法律明白人”培训。
“胎儿也享有继承权,受遗赠权等”“父母不能代替孩子放弃抚养权”“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当天上午,市委党校马晓宇主任就民法典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妇女权益保护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而详细的讲解。“鹰城大妈”认真听课、做笔记,为自己加油充电。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掌握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带动身边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