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实习生 汪莎
本报讯 严禁以任何理由参与或干涉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强制、暗示推销指定商品,推行强制服务;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超出清单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及其他损害企业健康发展的行为……11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九条禁令”。
据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楚延伟介绍,禁令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审批事项设置、强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否定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损害企业健康发展、增加市场主体负担、滥用自由裁量权、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等九个方面提出禁止要求。
“禁令中的每一条都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如严禁在市场监管执法中执法不严、简单粗暴、畸轻畸重、以罚代管;严禁以办案等名义违规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严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违规接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和旅游娱乐健身等服务。”楚延伟说,如果各类市场主体或群众发现监管人员违反禁令要求,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258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