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30日,市创文办发布了上周督导通报:11月22日至28日,市创文办督导指导组重点对部分社区、行政村及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商场超市、银行、步行街、通信营业厅、高校等场所进行了督导检查,在督查中发现仍然存在未整改完善的问题。
市创文办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的方面给予了肯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牵头实施市区重点农贸市场退路进场和升级改造专项攻坚,新(改、扩)建经营面积2.5万余平方米,可容纳经营商户760余户,切实改善了我市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和市民的消费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整体形象。示范区积极推进白龟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及景观节点提档改造,铺筑鹰城福道5600米,福道上LOGO标识以彩绘形式体现,人们走在道路上有景看,有故事听;新建打造观鸟亭、花山中的“花山”、微型创意集市等景观节点,让文明创建与城市绿地景观相映生辉。湖滨路街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红马甲在行动”,组建辖区“鹰城大妈”志愿服务队80余人、志愿者300余人进村(社区)开展“清洁家园”“无疫小区”创建活动。湖光社区的“国学诵读”“红歌合唱”、长安社区的“巾帼公益岗”“小板凳调解”、郑营村的“和事佬调解小分队”等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0余场,服务700余人次,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市创文办对部分社区、行政村及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商场超市、银行、步行街、通信营业厅、高校等场所中存在的未整改完善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时限和要求:社区、行政村、商场超市、步行街、高校问题于12月3日前整改到位;通信营业厅、银行问题于12月2日前整改完善到位;涉及问题责任单位应将整改方案于12月3日前上报市创文办。对未按要求、时限落实整改的单位,在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时进行负面清单扣分;对问题反复出现、整改不力且被通报3次以上的单位,将按照《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及奖励办法》给予相应惩戒。
通报中称,根据11月22日《督导通报》要求,涉及问题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报送整改方案,其中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广旅局、市科协、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等9家单位能够认真按时上报,特提出表扬;对未按时上报整改方案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信公司、邮政公司通报批评。